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
本报讯 (记者 焦莉莉 通讯员 焦 强)即日起,石家庄市开始组织申报2012年“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质监局报名参加。
市政府质量奖分设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的申报范围是生产制造业、建设施工业及服务业单位,具体条件为: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工业、建设施工企业要求通过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国内同行业及同类产品前列;产品(工程)在近3年各级质量监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检验中全部合格,主导产品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及环境事故。工业企业要求是河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施工企业获一项国家级优质工程、或获两次以上省级优质工程、或获六项以上市级优质工程;服务单位获两次以上省优质服务方面的表彰。
个人奖的申报条件为:从事质量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技术攻关成果或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推进区域、行业、企业提高质量做出突出贡献;个人为所属单位负责人的,所属单位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及环境事故。
根据自愿的原则,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登录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于8月2日前报送至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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