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近日发布《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会审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对于重大案件的特别纳税调整管理,提高反避税特别纳税调整审查力度。
特别纳税调整主要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据记者了解,目前特别纳税调整主要包括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税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管理。
此次出台的《工作规程》主要在原先《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金额规模较大特别纳税调整案件的管理力度。其中,重大案件包括企业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且调查年度平均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案件、全国行业联查或集团联查的案件以及其他由国税总局确定的案件,此外省税务机关认为案件复杂的,也可提请确认为重大案件。(郭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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