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平均下降15%-20% ●环保无土鞭炮品种达到15种之多
本报讯(记者 刘宝芝)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昨天,市物价局印发《石家庄市烟花爆竹销售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2月1日起,零售烟花爆竹必须使用标价签、价目表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市物价局和市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制定了《石家庄市烟花爆竹销售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规定中明确,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零售烟花爆竹必须使用标价签、价目表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标价签、价目表应标明品名、产地、级别、单位、零售价格等内容。
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实行行业统一的标价方式。标价签或价目表由业务主管部门设计,上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烟花爆竹标价要以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布的参考价格为基础,做到货真价实;使用标价签、价目表明码标价要做到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各经营单位要设专人负责。
标价签、价目表由石家庄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监制。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本报讯 (记者 王 巍)昨日,记者从市烟花爆竹协会了解到,随着春节日益临近,目前,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已全面行动起来,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销售做好准备。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品种更多,而且监管将更加严格。
销售点:已确定320个
根据有关安排,2012年春节期间,市内五区及高新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布局已初步确定,其中长安区60个,裕华区60个,新华区60个,桥东区40个,桥西区60个,高新区40个,总计320个销售点。与去年的布点数量大体相当。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严禁在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内设立;严禁设立烟花爆竹经营“一条街”;相邻两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距离不小于100米。市区内以零售地点为中心半径100米内,没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没有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政府机关等重要公共设施或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与变压器及公共电器设施保持至少10米的安全距离。
品种:将达350多个
据了解,2012年春节期间,我市市场投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将达到350余种。其中,儿童花60余种、鞭炮类60余种、中高档组合烟花类220余种、套餐类组合烟花6种。比往年增加了组合烟花、爆竹类和造型玩具类烟花爆竹产品。
同时,市内引进了更多的环保无土鞭炮品种,该类鞭炮达到15种之多。与传统鞭炮燃放时产生的大量灰土烟尘相比,无土鞭炮由于燃放时没有灰尘,更符合人们时下的环保理念。
监管:禁放大爆竹
据了解,今年与往年烟花爆竹销售还有一大不同点,就是往年市内许多人为了追求刺激燃放特别响、破坏性比较强的大爆竹,它们多是含火药量较大的B型鞭炮,震撼效果较强,而2012年危险系数比较高的B型烟花爆竹将不再允许燃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建立工作的意见》要求, 2012年春节期间省会主城区禁止销售、燃放含药量大的A、B级烟花爆竹产品,只允许销售、燃放除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内筒型组合烟花以外的含药量小的C、D级产品。
价格:普降15%-20%
今年的烟花爆竹市场与往年相比,不仅供应量增加了,而且价格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调。
据市土产公司赵从新经理介绍,今年全市烟花爆竹进货额达9800万元,比往年增加了20%,能够充分满足市民的节日需求。此外,2012年石家庄的鞭炮价格相比往年,价格平均下降了15%-20%左右。以1000头大地红为例,去年的批发价为8.6元,零售价为15元,今年的批发价为7.6元,零售价为12元;啄木鸟1000头鞭炮,去年的批发价为10.6元,零售价为17元,今年降为批发价9.4元,零售价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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