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通“毛细血管”,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3年内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等多项减税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措施的出台,对小微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当前一些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延长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将明显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3年内免征印花税,延长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等,则主要是改善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微循环”,为小微企业注入新鲜血液。因为金融是经济的“血液”,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犹如“毛细血管”。“毛细血管”不畅通就会得病。减免印花税是疏通“毛细血管”的一条有效措施。多管齐下、对症下药,小微企业就会更快地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提升居民消费信心
除了上面这些结构性减税的大动作,作为针对工薪阶层的一项重大减税政策,修改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并将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扩大了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个税纳税人数由8400万锐减至约2400万,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原来的28%下降到8%左右,全国由此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1000亿元左右,广大工薪阶层税负明显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减轻,将有助于提升居民的消费信心,夯实消费基础,有利于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有关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科学界定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合理确定费用扣除,重新设计综合所得税率,构建新的征管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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