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在财政、金融、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出台政策 七项措施助力中小企业
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王巍、郭东)从今天召开的全省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座谈会上获悉,我省出台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七项措施,将在财政、金融、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把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做实做好。
加强政策支撑。我省将贯彻落实好国务院9条措施,结合我省实际尽快制定具体意见,并指导省有关部门和设区市细化配套措施,大力抓好“民营经济18条”的逐项落实。
加大财政支持。明年争取再增加中小企业专项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经营者和技术骨干培训,每年培训60万人。协调财政部门,年内确保全省未设立或足额设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市县务必及时到位。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掌握的涉企资金,将降低补助、资助门槛,支持小微企业项目。
强化金融扶持。以省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为主体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争取再增加资本金2.8亿元,总规模达到5亿元。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中,探索小微企业采取建立创业联盟和实行互保互助等形式,解决企业创新和技改资金。
推动全民创业。加强创业辅导基地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落实每县每年50亩创业辅导基地用地指标,并在省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中规划安排不少于200亩的土地建设标准厂房,用于小微企业创业发展。
增强服务能力。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到2012年全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达到450个,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500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达到200个,中小企业培训基地达到300个。
加强统计监测。探索建立我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预警系统,适时发布景气指数,2012年新增1000家小微型企业进入监测体系,监测企业达到2300家。
优化发展环境。坚决纠正“三乱”等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让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公道中开心发展、在公平中用心发展、在公正中放心发展。
今年以来,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总体基本平稳,呈较快增长态势。据初步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中小企业22.9万家,从业人员720万人,完成增加值5450亿元,同比增长27%,占全省GDP比重约为31.5%;上缴税金1050亿元,同比增长32%,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约为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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