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新法明确代言连带担责重创食品广告业
■编者按
去年三聚氰胺“推倒”三鹿奶粉的时候,邓婕、倪萍等代言三鹿奶粉的明星名人们受到的是道德的谴责,照旧可以在家中安坐,网上骂声一片眼一闭不看倒也罢了,毕竟没有法律约束力。日前,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明确规定代言食品的明星对食品质量出现的问题承担连带责任。今后再出现类似事件,恐怕就由不得明星安坐家中了,明星代言食品从此恐怕就要加倍提心吊胆地谨慎了。
以三聚氰胺事件为例,卫生部公布的数据称问题奶粉事件中的受害患儿达到29.4万,共有6人死亡,5万余患儿住院治疗,造成的损失赔偿方案涉及金额在40亿元左右。而三鹿实际上无力承担40亿赔偿方案,去年10月31日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称,三鹿集团资产总额为15.61亿元,总负债17.62亿元,净资产为-2.01亿元。
这就意味着,如果按照新规定,出现三鹿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邓婕、倪萍等数十明星将被“一锅端”,要连带承担这40亿元的赔偿责任,个人资产将被清算,这些明星名人或将全部面临破产。所幸的是,三鹿案发在前,新管理办法出台在后,由于新办法不具备过往追溯力,因此此前代言三鹿问题产品的明星躲过了这一“破产劫”。
去年爆发的“三鹿奶粉事件”引起国人愤怒,该产品旗下邓婕、花儿乐队等多位代言明星遭到网友炮轰。网友们认为明星代言“事故产品”的事件屡次发生,他们不应该只知道拿代言费,更应该对此事件负责。
今年,新食品安全法中的配套系列实施细则里,“明星或名人代言食品虚假广告,需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正式出台。根据工商局最新发布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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