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 东
7月1日起,河北
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齐头并进,平均增幅24.1%,较低档次增幅稍高。
为什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哪些因素促使我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一位负责人说,五个因素力促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各级政府对增加低收入群体基本收入的新要求。省政府《关于对2011年重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提出,研究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以及提高工资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政策,调整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物价连续上涨。今年5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6%,创出年内新高,高于全国同期水平。几年来我省物价因素不断上涨,消费品价格指数高位运行,职工及赡养人口生活费用不断增加,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稳定和改善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的生活水平。
第三,社会保险费用增加。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360元,月平均工资2697元,按最低缴费基数1618元计算,职工个人需缴纳的三险一金约259元,较上年月增加约66元。
第四,一些私营单位工资收入偏低。绝大多数低收入者集中在私营单位,而一些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达不到社会保险缴费的最低基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提高这部分低收入者的实际工资收入。
第五,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奠定了坚实基础。数据显示,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实现20197.1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全部财政收入2410.5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十二五”期间我省生产总值预期年均增长8.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年均增长8.5%左右。今年我省社会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预期增长9%左右,全部财政收入增长11.5%左右,这些都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供了较好的经济环境。
主持人:闫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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