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台北市民在市中心的南门市场选购粽子。端午节临近,台北商家纷纷推出多种口味的粽子,吸引消费者购买。 新华社记者 李明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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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家食品企业总经理给记者列了一张单子:产品第一次进超市,需要交“开户费”;在超市长期销售后,要交“进场费”;如果希望摆放在显要位置促销,还要给“堆头费”,这些费用已经占到了粽子零售价的25%-35%。“这些费用是不按照产品销量来计算的,而还有一块费用需要根据产品销量来扣除,很多超市的扣点都在10%-15%之间。”
潘宝珠也表示,自己的粽子进大部分超市扣率在30%-35%之间,有些大型超市要到40%。也就是说一个粽子售价3.5元,超市要拿走1元以上。
“潜规则”下只能干吃“哑巴亏”
采访中生产企业表示,与超市的协议里虽然明确未销售出去的产品由超市承担,“但是超市遇到损耗或者卖不出去的时候,还得我们兜底,如果我们不帮他们处理这些产品,他们就不和我们结账”。
潘宝珠预计,这部分货物有3%左右,尤其是像青团、粽子这种时令性的产品,过了时令不好处理只能企业自己承担。而且如果超市抽检出一只粽子重量不足,就会拒绝收取整批货物。“超市对产品不满意,一来一回我们物流费用更高,所以都尽量迁就超市。”
家乐福的一位供货商告诉记者,按照惯例,家用百货类产品要在家乐福上架,上海一家门店入场费就在6000元-7000元,然后每个单品每家店一年要6000元左右的条码费,这些还只是台面上的。像粽子这样的季节性食品,热销高峰也就15天左右,但一个花车的费用就要5万元-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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