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免征额的讨论自年初延续至今,特别是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来,在各大媒体及网络平台上的讨论已经趋于白热化,个税工具如何能够成为收入分配调节的利器?个税免征额这一刀究竟该切在哪里?
个税调查:低收入者税负可能更高
本次个税改革方案中最引人注意的变化,是个税免征额可能将从2000元调整到3000元。这一调整让不少中低收入者欣喜。但是,如果该方案最后获得通过,月入3000元就真的不用缴税了吗?我们以一名月入3000元的纳税人为例,通过研究其收支情况发现,月入3000元尽管可能免除个税,但其间接税的税负并不低,而且从基本生活层面考虑,相对于中高收入者,3000元收入阶层消费者的税负更重。
免征额上调 低收入者获益
“月入万元缴税6600”的帖子曾在网上大肆传播,但网友误将“三险一金”也算作税负。实际上,“三险一金”仍属于福利保障,并非个人承担的税负。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这部分也应该税前扣除。缴个税多少,要先看懂你自己的工资单。
李栋(化名),25岁,本科毕业两年,在北京一IT私企做软件设计员,月薪3000元。本次个税改革方案中,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的潜在受益者。
当前,在职员工享受法律规定的“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后两者个人不必缴纳。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8%,另外单位还需为个人缴纳2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0.2%,单位缴纳比例为1.5%。
从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都是工资的12%。
因此个人缴纳“三险一金”的比例是工资的22.2%+3元。以此计算,李栋的3000元工资中,需要扣除“三险一金”的金额为669元。
如果本次个税改革将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李栋将从原来的缴个税一族,变为免税一族。
目前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仍适用2000元的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人的收入减去可税前扣除的“三险一金”和2000元的免征额。因此,李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669元-2000元=331元。
按照当前个人所得税仍实行的9级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5%。因此李栋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331元×5%=16.55元。
即便李栋名义上月薪3000元,但是真正每月可支配的收入,为工资3000元-“三险一金”669元-个人所得税16.55元=2314.45元。
而如果当前个税改革方案中,起征点顺利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那么李栋3000元工资减去“三险一金”后的余额为2331元,不需缴纳个税。
据测算统计,起征点由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间接税隐身于每一笔消费中
虽然16.55元的个人所得税负担,相对而言并不是很重,但实际上,李栋的真实税负水平不止于此。按照财税部门的统计,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我国总税收的比重仅为7%左右,消费者并不熟悉的流转税占了绝大部分。
目前我国共有19个税种,如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烟草税、关税、车船税等等,贯穿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财政部数据,去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只占税收整体的6.6%,而流转税的比重占税收收入的七成以上。这意味着,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很多税,是看不到的流转税,并没有直接反映在税单上。
经济学家茅于轼曾形象地描述,大多数人并不明白自己在缴税。事实上任何一样消费,不管是在超级市场买东西,还是用电交电费,打电话交话费,里面统统都有税。只要消费商品和服务,消费者一般都要按比例缴纳间接税,厂商可以通过商品和服务加价的方式将税收转嫁给消费者。
由于低收入者需要将可支配收入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用于生活的基本开支,因此中低收入者所承担的税负和他收入的比例,要高于高收入者为基本生活所承担的税负与其收入的比值。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首席教授李炜光表示,在生产领域,生产企业可通过加价的形式,将流转税转嫁出去,究竟能转嫁多少,由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不同商品的供求关系综合决定,有可能全部都转嫁给消费者,也有可能转嫁一部分,但是销售比较正常的商品,大致都没有什么转嫁给消费者的障碍。在流通环节也是如此,流通环节越多,就越可能增加商品售价,层层转移税负。
李炜光称,中国税制改革最艰难的战场就在流转税领域,但要解答“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扩大国内消费、改善收入分配等重大命题,这场改革攻坚战就不得不打,而且刻不容缓。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也表示,大量的税收含在商品价格当中会有两方面影响:一是生活必需的消费品,穷人和富人都需要消费,那么按照所纳税款和收入比例来看,穷人的比例比富人高得多;二是可能推高商品售价,较高的含税价格不利于扩大消费。
部分财税专家呼吁降低间接税比重。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曾表示,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降低间接税比重,社会已有迫切的需要。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所长高培勇也称,在税收改革方面,我国应逐步解决现有间接税带来的不利影响,扩大直接税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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