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报的多数中小规模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超发行后总股本的25.1%
一上市投行人士透露:“在近期操作中,无论是拟上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的中小规模项目,我们都会劝说中小规模发行人按不超过25.1%的首发比例设计发行结构。”
新股发行过程中的“高超募”现象有望得到进一步遏制。
据深圳某资深投行人士透露,近期报上去的首发项目出现新现象,即多数中小规模发行人(总股本4亿股以下或总股本金额4亿元以下)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均不超过25.1%。
上述现象在投行业内引发讨论。某上市券商投行部人士表示,25.1%的首发比例上限近期已被投行认可,其本质意义在于可以使发行人按最低发行比例进行融资,进而遏制超募。
有利于遏制超募
《证券法》第5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满足“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以往,一些中小规模发行人为获得更多的超募资金,首发比例往往会远大于25%。证券时报记者随机查阅了部分上市公司资料,注意到其中数10家中小规模发行人采取了超过28%的高首发比例。
“在泡沫特征比较明显的一级市场,发行越多往往就意味着超募越多。”某上市券商投行部人士称,超募现象已成为一级市场的常态。
事实上,即使在近期新股频频破发的市场环境下,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现象依然严重。据WIND数据统计,今年年初至3月14日,75家首发公司共实现超募资金585亿元,超募比例为4.68倍左右。
为了遏制新股发行过程中“高超募”现象,有关监管部门此前已采取了一些手段。比如,在新股发行第二阶段改革中,引入第七类询价机构,以遏制IPO高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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