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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诉七粮液 高端酒利润巨大引发傍名牌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更新时间:2011/2/14 9: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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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认为自己注册商标被侵权,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将白酒“七粮液”生产企业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股东高某、销售企业北京众缘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五粮液诉七粮液商标侵权

    12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就案件的进展情况致电北京市二中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五粮液起诉“七粮液”商标侵权一案已于1月24日正式受理,目前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最终是否造成侵权,还有待于法院的判决。

    五粮液起诉“七粮液”商标侵权的理由是,“七粮液”典型是在“傍名牌”,意在让人联想到“五粮液”的知名度来助推销售,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害。

    而据五粮液公司诉称,北京寅午宝公司股东高某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过“中原七粮液”商标,被驳回后仍投资设立寅午宝公司并在其生产的“七粮液”产品上使用“中原七粮液”商标。而北京众缘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则在市场上销售了“七粮液”白酒。

    12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致电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一位销售经理丁先生表示,“公司所有的产品都是经过注册的,‘七粮液’最近也卖得比较火,目前每天希望做代理的就有几十家。”至于公司被起诉一事,丁先生认为是五粮液公司的一个策略。

    本报记者在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网站上发现,该公司正面向全国诚招代理商。百度相关资料也显示,“七粮液”品牌拥有悠久的生产历史与生产技艺,独立注册,拥有正规的生产标准与产权。

    对于五粮液的诉讼理由,民族证券分析师刘晓峰告诉本报记者:“有涉嫌侵权的嫌疑,但最终消费者会不会误把‘七粮液’当做五粮液,很难说。”

    本报记者希望就这一案件采访五粮液方面的相关负责人,但多次拨打五粮液公司办公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高端酒利润巨大引发“傍名牌”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与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商标诉讼案件在全国时有发生,“五粮液”状告“七粮液”,只是当下中国激烈的市场竞争的一个缩影。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类似商标侵权的案例之所以屡见不鲜,原因在于营销学意义上商标策略与法律意义上的商标侵权之间的界限不清。

    “酒类行业傍名牌现象不断出现,主要缘于酒类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存在的巨大利润空间。”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告诉本报记者,在酒类消费持续增长的今天,一些企业将眼光投向了酒类行业,傍名牌就是一种捷径,不仅节约了品牌宣传的前期成本,更是让这些企业搭上了便车,借助名牌的优势进入快速收割期。

    在周思然看来,傍名牌现象的危害非常大,不仅扰乱了酒类行业市场经济秩序,更是破坏了公平的酒类市场竞争环境,应予以坚决打击。

    但“从商业环境来讲,很难杜绝,因为目前的惩罚机制并不完善,惩罚也不是特别到位。”刘晓峰表示,尽管会对五粮液产生负面影响,不过不会影响五粮液的销售。

    也有专业人士称,五粮液在法律上打赢这场官司应该不难,但是,打赢这场官司,五粮液在品牌上、在市场上丝毫不会被加分,相反,被认为是一种霸气使然。

    然而,完全杜绝这种“傍名牌”现象,周思然也认为并非易事。 “关键要从源头上遏制,谨慎防范傍名牌企业及产品的注册登记、生产、销售等。同时,完善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傍名牌的合法几率降至最低。并加大对品牌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傍名牌企业的监控和惩罚力度。”他说,企业更应该加强自身品牌及商标的保护意识,必要时应诉诸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积极鼓励消费者举报“傍名牌”行为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新华财经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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