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促进会动态 | 理事展示 | 大型专题 | 活动展示 | 独家访谈 | 入会指南 | 企业家心语 | 宏观阅读 | 专家论道 | 经济新闻 | 环渤海财经
    在现实生活中,你和谁在一起的确很重要,甚至能改变你生活的轨迹,决定你的人生成...[详细]
与狼成狼,与猪成猪!
    中国是一个爱吃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在酒桌上谈成的,很多怨恨也是在酒桌上产生的...[详细]
请客吃饭,不懂这些等于白请!
    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他们也许貌不惊人,也许才不出众,却在无形中有着一股别样...[详细]
让人舒服,是顶级的人格魅力
    从古至今,鸡蛋始终都是人们餐桌上的常客,几乎每天都离不开它。不过,虽然吃了好...[详细]
早晨吃鸡蛋对身体是好还是坏?万万没想到!
    一个不懂得为亲人让步,为朋友让步,为爱人让步,合作伙伴让步的人,是缺乏胸襟的...[详细]
让步
 
运输企业成本三分之一是交“买路钱”
来源:经济参考报 更新时间:2011/1/20 10:42:51   
>> 相关新闻链接
·一批仿名牌假酒被查处 ·中国去年新增外汇占款增长迅猛 未来外部流动性压
·燕京瓶装普啤提价16% 雪花、青啤等也酝酿涨价 ·奔驰宝马中国市场博弈胜负未果
·民营经济是转方式保民生重要力量 ·联想大调集团架构对抗苹果
·住宅用地如何续期不该是一个未来议题 ·家乐福被曝玩价格游戏:标签低价 收费高价
·房产税抑制房价的作用有多大 ·差别化房贷政策继续
    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耿书海在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指出,中国各种过路过桥费已高达运输企业成本的1/3,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过高,应大幅降低。

  耿书海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我国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过高与建设体制有关。西方一些国家的高速公路都是由政府投资,属于公共设施。在我国高速公路目前的融资模式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改善交通基础设施以招商引资,引进了企业贷款修路,但是很多地方公路贷款还完了还在收费。“包括以前在建的高速公路,很少听到宣布不收费的,一旦收了就会一直持续,就没有不收的机制”,耿书海说。

  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现在的收费依据是公路法和国家出台的收费公路条例,但这两个法律法规还有一些具体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他透露,正在研究逐步建立一个稳定的、低标准的收费系统。这项工作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中,目前正在总结梳理各地情况。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政策研究副主任王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导致公路收费过高的原因很复杂,有法规不健全的问题,也有执行不力,还牵涉到很多相关部门的利益。“比较复杂”,王春说。

  2009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这个方案,从2009年起到2012年年底前,东、中部地区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使全国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点总量减少约60%。西部地区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由省(区、市)政府自主决定。

  据悉,有关部门虽制定了“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可行性时间表”,但一直得不到有效执行。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一些“二级还贷公路”的“还贷”只是个幌子,贷款还完了还在收费,撤销的收费站又重新收费。这等于默认违法,变相支持乱收费,是政府部门的管理不作为。

  王春对《经济参考报》表示,关于二级公路收费问题确实要下点力气去解决了,虽然能增加一些税收,能解决一些人的就业问题,但长此以往,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成本越来越高,甚至有些钱的去向也不甚明了,现在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民众的反映也会越来越激烈。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五年内应降一半”,但是他坦言,这一目标“估计完不成”。

  王春说,这需要相关部门联合解决,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某些部门利益问题上不退的话,难度比较大”,她说。

  据了解,从1984年中国第一条收费高速公路开通以来,“贷款修路、缴费还贷”几乎成了所有中国高速公路的“建设模式”。

  据悉,目前,像中国这样采取收费公路政策的国家和地区有60多个,但中国收费路段和车辆通行费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全球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总公里数的70%。而在美国,总里程为9万多公里的高速公路中,只有8 .8%为收费路段。据世界银行2007年2月公布的研究报告披露,中国车辆通行费占人均G D P比例超过2%,居世界首位。在全国收费公路总里程中,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点)均占总量的60%左右。



责任编辑:cprpw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河北省企业风险防范促进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28489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484号
Copyright2000-2012 邮件:hebcpr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