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的金融服务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也是引导促进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础。2010年,人民银行在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服务的工作中,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金融服务创新为着力点,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和管理取得新成果。
201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各方面的严峻挑战,人民银行按照“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职责要求,实现了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稳定,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推广进展顺利,2010年6月28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线运行,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机构共计316家,网点64681个。随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上线运行。支付体系继续平稳高效运行,支付系统业务量继续呈现快速增长势头;社会资金交易更加活跃,资金交易规模和交易频繁程度明显提高。
同时,人民银行积极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与普及,银行卡实现了全国联网通用,人民币卡在境外受理和发行不断扩大,公务卡结算继续推广,军人保障卡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军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走向深入。账户实名制法律规章制度不断完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投入运行并发挥重大作用,防范与打击利用假名账户从事诈骗、偷逃骗税、贪污受贿、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引人注目的是,2010年6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对外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发布首次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法定地位,并为推动行业产品和服务创新,引领电子支付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配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工作,9月,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经过两个多月的意见征集和修订,人民银行2010年12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此举不仅有利于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也有利于防范支付风险,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2010年,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建设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体系建设,始终将解决农村金融机构“支付结算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清算服务。截至2010年9月底,全国共有27529家农村信用社、1231家农村合作银行、1066家农村商业银行、211家村镇银行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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