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5%对央企影响有限
在范围扩大的同时,央企上缴红利比例也相应做了调整。调整后,央企上缴红利仍分为四个等级,除了不收取红利这一等级以外,其余等级均上调了5%。
具体来看,第一类包括烟草、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网和部分电力央企,收取比例为15%;第二类是钢铁、有色、运输、航空、汽车、房地产和部分电力央企,收取比例为10%;第三类为军工、科研院所和部属央企,收取比例为5%;第四类为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仍不收取。
其中,第三类当中的军工、科研院所央企在2007年被划定为暂缓三年上缴的等级,此次下发的《通知》实际上是明确了军工、科研院所央企免缴期即将结束。
由于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偏低,今年以来,不时传出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5%-30%的声音,但最终敲定为提高5%。对此,文宗瑜认为,提高5%这个比例是比较恰当的,“如果一下提高太多,来自央企的阻力会很大,也会影响央企的资金流动”。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春晓也认为,这个比例是比较恰当的,“既可以保证企业自身发展,又可以将企业获得的效益多拿出一部分来支持经济发展”。
“只提高5%,几乎不会对央企经营产生影响。”文宗瑜认为。一个大型航空央企人士也对记者表示,提高比例对公司暂无影响。
增收部分或主要用于央企重组
扩范围、提比例,意味着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增收。据文宗瑜预计,此次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将年增380-500亿元。
从央企经营现状来看,增收三五百亿可能性也比较大。尽管全年数据尚未出炉,但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已经透露,今年央企实现利润或超万亿元。按照提高后标准来看,大部分央企上缴红利比例都在10%以上,因此,明年增收三五百亿完全可能。
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07年-2009年,我国共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而3年里央企利润共为24772.6亿元,按此推算,央企3年来上缴红利比例仅为6.3%。
文宗瑜认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收后,仍将主要用于央企重组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之于央企用之于央企。”张春晓也持同样观点。
同时,记者从有关人士处也了解到,财政部还在酝酿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部分用于公共预算,用于社保支出,但具体调出比例仍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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