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实行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坚决打击坑害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马建敏)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措施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认真组织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主要副食品、交通运输、旅游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坚决打击哄抬物价、擅自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歧视、价格垄断,以及造谣惑众、带头涨价、牟取暴利等坑害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的巡查,采取提醒、告诫、警示等手段引导经营者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倡导经营者价格诚信。
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各级物价部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将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认真受理和妥善处理好群众的价格咨询、投诉和举报,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查清事实,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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