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泡沫指数有被夸大或缩小的可能
本报12月8日讯(记者赵建)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住房绿皮书》显示,今年我国大中城市房价泡沫程度偏大,部分城市房价泡沫程度过大。通过对2010年9月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城市一般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价的对比分析发现,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为29.5%。其中,石家庄以0.52的泡沫指数排名全国第七位,即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为52%。
绿皮书指出,7个城市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50%以上,分别是:福州、杭州、南宁、青岛、天津、兰州、石家庄。
据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石家庄市2010年1-10月房地产市场分析简报》显示,10月份商品住房均价涨至5135元/平方米(不含经适房),环比上涨3.61%。
绿皮书指出,房价泡沫指数的预测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数据准确性的干扰,而且由于部分城市数据特别是房价数据不完全准确,房价泡沫指数仍有被夸大或缩小的可能,因此不能仅依据房价泡沫大小,去进一步推断房价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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