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能源示范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经各省(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决定,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础较好、成绩突出、发展目标明确、管理体制健全的河北平山县、承德县等全国108个县(市)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