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巍 通讯员 位书贤)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3%,涨幅较9月份扩大1.7个百分点,创下年内新高。这是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消费价格处了解到的。
统计资料显示,10月份,我市食品价格上涨9.5%,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5.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4%。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8%,涨幅较9月份扩大0.1个百分点。1-10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8%。
从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看,10月份同比价格呈“五升三降”态势,其中食品类、居住类、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涨幅分别为9.5%、5.7%、3.8%、4.7%、0.1%;交通和通信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降幅分别为0.6%、1.4%、1.4%。
从推动价格上涨因素看,新涨价因素和翘尾影响是主要推动因素。10月份的翘尾影响为2.7个百分点,是第四季度三个月中影响最大的月份。从新涨价因素来看,一是受天气影响,鲜菜、鲜果价格环比双双上涨,涨幅分别为14.3%和13.4%。二是植物油制品价格上涨较多,环比上涨2.7%。三是因为广西甘蔗、东北甜菜等遭受自然灾害和新旧榨季交替期等因素影响,使得糖类价格呈现涨势。四是受国家上调房屋贷款利率影响自有住房价格上涨1.7%。五是我市自10月10日起,调整了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影响管道燃气价格上涨9.1%。
有关工作人员分析认为,从国内看,今年后两个月的预期新涨价因素也在增多。如未来天气变冷,鲜菜、鲜果价格会有所上涨,食用油和糖及糖类制品价格上涨,棉制品价格上涨,汽油、柴油价格上涨等。综合考虑,虽然今年后两个月的翘尾影响会有所减弱,但价格上行压力依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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