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虽不能说“61%的群众支持阶梯电价”这个数据掺水,但它显然回避了关键性问题——有多少人支持阶梯电价指导方案,从而“巧妙”地提高了征求意见稿的公众支持率,有意无意地误导公众。此次发改委并不是就“该不该实行阶梯电价”征求意见,而是就“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即两个指导方案)征求意见,大多数人对指导意见不满意,怎么能替换成“61%的群众支持阶梯电价”呢?
类似情况在前些年就燃油税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等征求意见的活动中也并不鲜见,人们对改革的热情支持,变成了有关方面掩盖不同意见和改革方案缺陷的特殊工具。这样下去,不知道人们对于征求意见的热情还能持续多久。
征求社会意见本应更多体现为征求、听取不同意见,从而对改革方案予以改进、完善,尽可能平衡各方利益。所以,反对意见、不同意见以及合理建议等,比支持、赞成、赞扬更为宝贵,更应受到重视。毕竟,征求意见不是为了给某个改革方案正名分,更不是为了骗取民众叫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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