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举报者提供的、标称由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的长春宝丸的说明书上看到,其对自身功能主治的表述为,“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腿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及高血压病人的辅助治疗药”。
工商机关认定该广告涉嫌违法
9月26日,记者将上述调查情况向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分局进行了反映,该分局随即派出执法人员到武汉市天一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进行调查,记者随行采访。对于广告称该门诊部是包括姚文东在内多位“专家”全国巡诊时在武汉市的看病地点的说法,其工作人员予以否认。随后,执法人员在该门诊部“六虚疗法诊断咨询室”找到了“姚文东”的席位卡。该门诊部副总经理胡某对此辩称,姚文东今年7月、8月、9月先后到该门诊部坐诊过3次,是长春宝丸药品生产企业组织安排的,报纸广告并非该门诊部发布的。
记者随后根据被查扣的长春宝丸包装上的联系方式,与标称的生产厂家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营销中心取得联系,询问上述广告是否为该企业所投放。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对此不清楚,建议记者与该企业长春宝丸全国客服中心联系。记者随后拨打其提供的客服中心电话,对方称长春宝丸是根据“二十五味长春方”制成的中成药,但对于广告投放一事“并不清楚”。
对此,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分局公平交易直属局彭文军队长告诉记者,根据《广告法》,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的广告,不得出现有诊断场所、地址、电话之类的词句;涉及医疗药品的广告,不得出现治愈率、有效率的论断;医疗广告不能以专家名义、医疗机构的名义或者患者名义证明疗效。上述禁止性内容在这则广告中均出现了,因此可以认定其涉嫌违法。目前,该局已决定对该门诊部予以立案调查。(作者:吴采平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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