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巍 通讯员 高桂荣)据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对市区300户居民家庭抽样调查,1-9月份,我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533.4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依然是构成家庭收入的主体。
工资性收入增长是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1-9月份,我市市区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7642.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其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52.6%。主要原因是我市一些龙头企业经营状况逐渐好转,企业工资水平保持了稳步增长的态势,带动了居民家庭工资性收入增加。
为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国家再次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使得居民家庭转移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1-9月份,我市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为583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5%,其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40.2%,是居民家庭收入的第二大组成部分。此外,家庭经营净收入扭转下降格局,财产性收入大幅上涨。1-9月份,我市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人均116.1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倍,主要是利息收入、出租房屋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明显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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