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农再贷款不纳入金融机构存贷比例监管考核指标
本报讯(通讯员尹洁 记者郭东)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按照规划,全省安排80亿元资金额度,专门用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业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这是笔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获悉的。
今年以来,我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合理调剂和配置信贷资源,促进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按照《关于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内金融机构将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力争满足农村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的资金需求,拓宽涉农信贷资金来源,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一位负责人说。
据介绍,我省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将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支农再贷款重点支持农业大县、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明确指出,支农再贷款不纳入金融机构存贷比例监管考核指标。
按照规划,全省安排80亿元资金额度,专门用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业务,以增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的放贷能力,进一步平衡城乡金融资源配置,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确保《意见》落到实处,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将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下放再贷款审批权限,将再贷款审批权限下放至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并在有效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可采取信用贷款方式审批发放再贷款。经综合评价,对监管指标良好的县域金融机构,使用支农再贷款可采取授信管理,借用再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授信额度内随贷随还,周转使用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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