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昨日发布消息说,为更好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财政部已于日前发布通知扩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今年起新增河北、辽宁、吉林、江西、山东、湖北、广西、四川、陕西、甘肃等10省(区)开展试点。
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