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更为严格的信贷政策,禁止商业银行“变相放贷”
在引人注目的房贷政策中,有关部委明确提出,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任兴洲说:“原来只是个别城市出台的信贷政策,如今推及到全国,显然是比‘国十条’的政策力度更大。”
此次出台的措施中,有一个新内容,即“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任兴洲说:“这是以往政策中所没有的,它将有利于堵住商业银行利用消费性贷款变相进行房贷的政策漏洞,是针对新问题出台的新措施。”
另外,“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此次出台的措施不再区分面积、房屋套数和房屋性质,一律要求“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沈建忠说:“这与‘国十条’相比,进一步严格了首付款比例。”
切实增加土地源头供给 严防“捂地囤地”
在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方面,有关部委出台的措施更加强调从土地源头增加供给。
一方面对政府提出要求,如“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另一方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提出如有违法违规记录,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研究员说:“我的理解前者是增新量,后者是挤存量,目的都是增加土地供应。”
秦虹表示,“国十条”中已经对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作出要求,2010年全国计划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8.5万公顷,远远超过去年的总量,但是有些城市依然出现完成不到位的现象。
她说:“政策设计是好的,如果落实不了,就成空的。此次出台的措施提出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察考核力度,这很有必要。”
此前,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
沈建忠说:“这就要求两个部门共同加强从供地源头到住房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确保住房供应的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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