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1.2% 新华社发
无论是城镇或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都成了上半年拉动收入增长的第一动力。这说明,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国家开始重视向居民倾斜,这是好的苗头。然而,统计数字与居民真实感受的偏差,显然不能仅用转移性收入来解释。
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数字表明,上半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和8.1%,近10年来首次超过了GDP增幅。
对于国家统计局的这一数据,似乎并没有得到民众的认同,很多人认为,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高达11.2%的收入增幅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出入,在企业利润下降,农民工大量返乡,很多单位降薪和裁员的情况下,收入却出现了大幅的增长,的确不符合正常的统计逻辑。而此前央行公布的调查数据似乎也印证了民众的这种直观感受:央行的调查显示,今年二季度城镇居民当期收入感受指数为-8.6%,是1999年开展调查以来的最低水平。
对于这种数据与居民真实感受的反差,首先我们从收入增长的结构进行分析。上半年,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6394元,增长11.1%;转移性收入2273元,增长16.0%;经营净收入778元,增长3.9%;财产性收入222元,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954元,增长8.4%;家庭经营收入1512元,增长5.5%;财产性收入78元,增长9.9%;转移性收入189元,增长31.4%。
这些数据表明,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力是工资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这和中央一直强调的工资收入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当提高的分配方向是吻合的,而转移性收入里面,城镇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占了很大的比例;而农村居民收入最主要的增长依然来自国家财政的转移支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高达31.4%,成为收入增长的第一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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