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与盖茨(资料图)
9月底,盖茨与巴菲特将来中国举办慈善晚宴。据称,由于众多受邀请富豪因不想被劝捐而犹豫是否参加晚宴,盖茨承诺将不会劝捐。(9月5日《新京报》)
和在美国的慈善动员不同,盖茨和巴菲特来华,只是宣扬慈善理念,观察中国的慈善现状,而不直接劝捐。也许,承诺不劝捐,在有些人看来相当于是对中国富豪的“嘲讽”。但是,我们必须得承认,慈善事业仰赖理念、制度、环境的培育,而非单纯依赖有钱人的自觉。害怕被劝捐,有多重因素的考虑,并不可一味贬斥。而承诺不劝捐,先从环境考察和理念宣扬入手,也不愧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其实更极端一点地讲,即便不担心被劝捐,乐于成为盖茨、巴菲特的信徒,也不是一个多么值得拍手称赞的事情。现在我们更需要的,并不是被邀请的那几十位中国富豪落落大方,而是一种慈善理念——确切地说是私人慈善理念的生根。这种私人慈善理念,则需追溯到一种基本的商业伦理身上。
美国现代慈善第一人卡内基,曾在其自传中,旗帜鲜明地以慈善事业的独特理解来抵抗美国左派的学说,譬如国家福利、国家再分配理论等等,正是这些理论为高额遗产税打通了第一个通道。卡内基为慈善事业赋予的任务是,通过选择自己能够胜任的社会事业,通过精确的运作,投放自己的剩余财富。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不仅要经营企业,也要经营社会事业,后者不单纯是国家的责任。通过这种“分权”,他认为国家不应分享私人过多的财富份额,并认为即便充分自由竞争的情况下,竞争的效率与社会公平的目标也是可以兼顾的,这种宏大目标的背后基础,是企业家谨守他们的商业传统和商业伦理。
从盖茨、巴菲特的商业轨迹、慈善轨迹来看,他们也是这种典型的美国式慈善家:“转型”前充分追逐资本的商业回报,“转型”后经营剩余的财富,通过自理或者代理,让基金会等组织精确运作,定点投放到自己关心的社会事业中。他们从经营企业转向经营社会事业,无形之中也在拓展“商业”的外延,让社会利益变成了他们所追求的新型利润,让商业资本直接变现为社会资本。当商业伦理获得了更高级责任的支撑,它能收获更多的话语权和政治意识。这种“慈善家”,不可能简单用良心、责任来定义。
我很理解为什么那么多富豪害怕被劝捐。对于盖茨、巴菲特的慈善俱乐部,中国的富豪大多还持观望态度,也多数玩不起。中国的私人资本,尚缺乏一种可供依赖的共同的商业伦理。它们像是游魂,要么需要寻求市场秩序的漏洞而钻营,要么需要寻求政治背景的庇护,有时还不得不干脆让自己隐形。这些私人资本,往往难以把握自己的命运,难以培养主人翁意识,也就很难为自己赋予一种更高级的责任,并以此来夯实能够自我主宰的命运。在这样的状态下,私人资本如果感觉“自顾不暇”,又如何会主动担当社会责任?
近年来,中国的慈善理念正在萌芽,但必须看到,这种萌芽的源头,并不是从资本身上开始的。要让慈善理念在私人资本领域真正生根发芽,还需要回归到对基本商业伦理的追求之上。(肖畅 原题:中国富豪怕被劝捐缘于想玩玩不起)
责任编辑:cpr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