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出现问题 餐馆应是第一责任人
消毒餐具存在的卫生隐患,郎丹柯认为并不仅是消毒餐具行业内的问题。使用消毒餐具,并有偿提供给消费者的餐馆应被当作第一责任人,处以重罚。
郎丹柯指出,餐馆与消费者形成一种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其义务就是要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安全餐具。现在餐馆将相关安全服务义务变相的转嫁给消毒餐具经营者。
开餐馆就应该有成本,安全、卫生的消毒餐具本身就是重要成本之一。消费者既可以选择使用集中消毒餐具也可以选择餐馆自备的卫生餐具。
餐馆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消费者使用收费餐具,同时对于提供不安全、不卫生餐具的餐馆,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同时有关部门应给予高额处罚。
把餐馆当做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让使用不安全消毒餐具的风险增加了,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问题,减少行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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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揭露了消毒餐具不“消毒”,多个地方媒体也对餐馆中使用的消毒餐具存在卫生隐患进行了报道。在报道中,诸如“一盆黄水洗了240个碗”、所谓的消毒不过是水+抹布的过程等等。
广东等地的食客,更是要在就餐前将“消毒餐具”用桌上的茶水反复烫洗,对其进行二次清洗后才敢使用。(记者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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