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认为,对于原先纳税情况良好的房地产企业而言,专项检查不会有什么影响,但对于那些习惯于逃税漏税,且现金流不太充裕的企业来说,就比较麻烦。
还有专家认为,去年下半年以来,不少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不同版本的房地产“救市”政策,对有些企业未能如数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如今,房地产业重新火爆,通过税收专项检查,可以把那些欠缴的税款收上来。
此外,税收专项检查还有助于抑制房地产企业高价拿地的冲动。当下,各地房企投资热情高涨,各地地王频现,企业有通过延迟结算纳税,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投资的动机。
物业税能否抑房价
此前有消息称,物业税可操作性方案有望在2010年敲定。杨志勇认为,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重任不应由税收来担当,根本还是要靠政府从土地供应、住房结构调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等环节来掌控,所以税收专项检查、物业税的开征都不会影响房地产业大局。
杨志勇还认为,不要对物业税能平抑房价抱有太大期望。韩国开征物业税,该国房价并没有应声下跌;美国早就有了物业税,但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前,美国房价还是一路飙升。
房地产税费改革课题组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倪红日认为,物业税不会像有些人说的那么复杂,要把土地出让金、其他税费都合并在一起,那样既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的难题,又触及地方财政利益,开征的难度会相当大。物业税的推出肯定是先易后难,目前最基本的还是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征收,先从保有环节建立物业税,再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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