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9个县(市)区34个行政村 可收储土地23143.71亩
本报讯 (记者 王 静)日前,石家庄市《2010-2011年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实施方案》出台。其中明确,今明两年重点对外环水系片区、植物园片区、滹太片区、高营片区4大片区及外环水系沿线区域实施规划控制。
此方案出台旨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经营水平,扩大土地储备规模,有效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有力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为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和推进省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方案》明确,石市将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统筹城乡、科学布局,先征后转、有序开发”的原则,按照“未收先控、整体立项,分步实施、梯次推进,集中连片、同步配套”的思路,实行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与整村改造、合村并建有机结合,预留发展用地、置换建设用地的方式,将市区三环以内和城市建设发展重点区域及省市重点开发项目的土地全部实施规划控制,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扩展城市发展空间。
《方案》指出,今明两年重点对外环水系片区、植物园片区、滹太片区、高营片区4大片区及外环水系沿线区域实施规划控制,涉及长安区、桥东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藁城、栾城、正定等9个县(市)区34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共60531亩,其中:可收储土地23143.71亩(商业用地6404.21亩、住宅用地16739.5亩,实际可收储面积以地籍调查与实地测量结果为准)、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约6325.77亩。
《方案》指出,经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研究确定,今年将外环水系片区的楼底村,植物园片区的徐家庄村,高营片区的南高营村、北高营村,滹太片区的前进村、肖家营村等6个村作为大片区土地规划储备试点村。上述6个试点村总占地面积18377.93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1073.83亩、建设用地面积约7304.1亩。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完成收储任务。
《方案》规定,对大片区土地储备范围内的土地,依据法律规定享受城中村改造政策和新民居建设政策。改造完毕的土地统一纳入土地储备库。对确定实施片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规划控制,在土地没有完成农用地转用前,不允许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不得进行任何项目开发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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