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综合〔2010〕104号
关于表彰中央企业2007—2009年任期业绩考核
业绩优秀企业和特别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各中央企业:
在2007—2009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第二任期中,中央企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努力适应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创造了良好的经营业绩,较好地落实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同时,在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和保障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阅兵等重大社会活动方面,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发挥了骨干和表率作用。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研究决定,授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等35家企业“业绩优秀企业”称号,授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23家企业“科技创新特别奖”,授予中国南车集团公司等12家企业“效益进步特别奖”,授予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等15家企业“管理进步特别奖”,授予国家电网公司等6家企业“节能减排特别奖”。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中央企业要学习先进,力争上游,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做强主业增实力,调整优化上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中央企业2007—2009年任期业绩考核业绩优秀企业和特别奖获奖企业名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中央企业2007—2009年任期业绩考核业绩优秀企业和特别奖获奖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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