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首个《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今起征求意见
■《订餐服务合同》不仅适用于婚宴、年夜饭和商务会餐等特殊的订餐,还适用于平时的订餐
■对于酒水提供问题,合同提出可双方协商解决:订餐人自带、餐饮经营者提供或是由双方共同提供
■征求意见将于8月底结束,市民可拨打电话0311-86979496说出自己的意见
■《餐饮服务合同》明确规定酒水能否自带可协商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商雅静)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烹饪协会获悉,省会首个餐饮业《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今起正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据石市烹饪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将于8月底结束,市民可拨打电话0311-86979496说出自己的意见。
合同适用各种订餐场合
石市烹饪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首个《订餐服务合同》不仅适用于婚宴、年夜饭和商务会餐等特殊的订餐,还适用于平时的订餐。
“如果消费者不愿意通过合同订餐,只是想通过电话预订的话,可以不使用此合同。”该负责人表示,但对于婚宴、年夜饭和商务会餐,一定要使用订餐合同。因为这种场合用餐人数一般较多,消费金额较高,且订餐人对用餐时间和场地往往有特殊要求,需要提前到饭店办理场地预订、定金支付和菜单确定等有关手续。所以,消费者与饭店有必要就这些内容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进行事先约定,以避免产生纠纷。
酒水是否自带可协商
记者发现,订餐合同文本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餐时间、位置、类型、方式、菜品数量、其他收费服务和赠送的商品服务等内容进行协商和约定。关于酒水提供问题,合同提出了双方协商解决的方案:可以选择订餐人自带、餐饮经营者提供或是由双方共同提供,并可以在后面注明各自提供的酒水范围。对于违反酒水约定的,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标准。
“酒水问题比较敏感,我们制订合同的原则是双方自愿并且尽可能地为就餐者提供便利,所以在合同中明确将酒水问题提出。”石市烹饪协会上述负责人表示,对于自带酒水的服务费用,饭店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这个也需要通过双方的协商来约定。
订餐量减少需提前告知
合同对于订餐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也加以了约定,其中对于临时变更订餐桌数等进行了详尽规定。
合同文本中规定,一方于用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时限提前告知对方,并以双方认可方式达成变更协议,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石市烹饪协会相关负责人解释:“限时告知主要是为了消费者和餐饮商家都方便,如果没有提前告知的话,饭店需要提前备菜,消费者也需要支付相应费用,如果提前告知的话,双方都比较方便。”
未按约定用餐也须赔偿
在双方责任方面,合同明确规定,如发生订餐人未按照约定来用餐和餐饮经营者提供的菜品、酒水、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等情况的,责任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记者看到,合同详细规定了违约金金额为订餐款的30%。如因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临时停电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这项规定的先决条件是饭店一定要提醒消费者承担的责任,一定要尽到告知义务。”石市烹饪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商家违约没有为消费者预留座位的话,也需要付30%的违约金和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
■摄/本报记者马娅
责任编辑:cpr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