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涉卡
银行卡放倒办案人员
据知情人士透露,关于行贿的事实,黄光裕是主动交代的,这在公安机关的审讯记录中有所体现。
相怀珠在单位附近收100万
这一罪名,与2006年鹏润地产被查有关。2001年,鹏润地产开发完工的首个地产项目鹏润家园滞销,当时,北京建业投资有限公司老板冯辉直接将滞销的豪苑大厦数层买下,改造成写字楼出租。
由于手中资金不足,冯辉准备融资。当时,冯辉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于是,他组织了一批“假购房者”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贷款购买自己的房子,从而实现融资。据说,当时冯辉计划手头资金回流后,将银行的款项补上。对于冯辉的骗贷行为,鹏润地产作为开发商履行了担保责任。
到了2006年,该案曝光,冯辉外逃。警方对鹏润地产以及其实际控制者黄光裕展开调查,负责调查此案的正是时任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的相怀珠。
骗贷事件发生后,黄光裕主动替冯辉履行剩余还款。2007年1月,北京总队和公安部先后发出“撤案通知书”。
据相怀珠供述,2006年七八月份的一天,一位朋友吴某为其介绍了许钟民。当时,许钟民请相怀珠在办案中关照黄光裕,2006年7月到2007年1月,许钟民又多次请求相怀珠尽快结案,对此,相怀珠均表示,能关照就关照。
2007年八九月份,许钟民向相怀珠提出,中关村上市公司要进行重组,股价肯定要涨,可以借给其100万元买股票。过了一个多星期,许钟民在其单位附近的路边,将装有100万元现金的箱子交给了相怀珠。随后,相怀珠的妻子李善娟将这100万连同家里的一部分钱买了中关村股票。
2008年3月份,相怀珠到大中电器中塔店选购家电时,收受许钟民赠予的价值5万余元的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