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等成为重点检查指标
问:这次检查的重点统计指标包括哪些?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从全国来说,要集中力量检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粮食产量、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城乡居民收入、国内生产总值(GDP)、节能减排等重点指标。要从数据的采集、汇总、上报、公布等各环节,对这些重点统计指标的采集过程、调查方法和数据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在统计调查立项环节,检查政府统计调查实施机构是否严格依法设立调查项目、依法开展调查,是否存在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开展统计调查的问题。
二是在数据报送环节,检查调查对象是否按照新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及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问题。
三是在调查汇总上报环节,检查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新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搜集、汇总统计资料,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问题。
四是在数据公布环节,检查各级政府及其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统计数据,是否存在随意发布统计数据,不使用法定数据的问题。
五是在统计工作保障方面,检查领导人员是否依法加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置统计机构,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以及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问题。
查处的案件将公开曝光
问:这次大检查是怎么安排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怎么处理?
答:这次大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5月中下旬是宣传动员阶段,6月开展自查,7、8月组织抽查,9月进行整改处理和总结。
对于在大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查处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要公开曝光。同时要完善制度,研究建立有助于促进统计工作科学发展,有助于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制度体系。
要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切实成效,首先需要各级统计机构、监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
其次要扎实做好抽查工作。不但要合理确定抽查对象的范围和数量,还要对抽查的方式、内容等做出详细安排,确保发现并解决一批影响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突出问题。
再次要深入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积极鼓励和认真受理群众有关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争取公众对大检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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