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 实习生 刘立立)昨日,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10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7816元,自6月1日起执行。按石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计算,今后,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多缴31元左右。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石市统计局统计资料测算,2009年度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649元。考虑金融危机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医保缴费基数在此基础上降低2833元。2010年度石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7816元。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4%缴纳(含生育保险0.4%)。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纳194.7元,较以前增加31元左右。
新缴费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参保人员可留意自己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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