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 市民曹女士反映:不久前,到农业银行存了300个1元硬币到个人账户上,银行收了6元钱手续费。银行解释说,清点硬币要收费,200个硬币就要收5元钱,每增加100个,加收1元钱。可我3月份去存硬币的时候,银行并没收这项费用。
对此,发改委价格司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对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收费,但零钞清点业务不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业务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商业银行自定,建议市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反对
规定不合理银行太功利
虽然有据可依,但还是感觉银行太过功利。数钱,可以说是银行的“本职”,是最基本、最起码的。这就如同卖水果的商贩。假若卖水果的商贩除了收取水果钱再另外加上过秤钱,岂非笑话?“暂行办法”说“商业银行可以对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收费”,真不知是谁家出的主意!况且是“可以”并非“必须”呀!此其一。
其二,纵使依“法”办事,那么,《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了许多“减免”项目。比如金融卡的工本费,一张工本费约3元钱的卡,竟然要收10倍的押金,而且还是不能退还的。这样的霸王条款“办法”里可是没有明文的。银行这么做,除了选择性地执“法”外,恐怕还是太贪钱了。其实,银行在数钱即吸纳客户存款的时候,已赚取了利率差,再额外收数钱费是不合理的。如果说“暂行办法”有这样的规定,也只能说明这样的规定本就不合理。客户也数钱,这个“费”该向谁收呢? 张国栋
就是要逼你一元一元地存?
作为商业银行自然要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零碎的存款产生的效益,还不够清点的成本。同时,现在银行业务大多在满负荷运转,清点零币,在他们看来,也会影响对所谓优质、高端客户的服务。
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嫌贫爱富”是目前银行的普遍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小客户几乎都不被银行看在眼里。清点硬币要收费,其实也并非银行真在乎清点费这几个小钱,而不过是要吓退这些在银行眼里微不足道的小客户罢了。但是,这让人想起了近来屡有报道,因储户对银行怠慢自己不满,一气之下,故意一元一元地存钱。银行的竞争,从根本上说,应该是品牌、形象的竞争,而这需要长远和战略的眼光,真正把为所有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当作自己的服务宗旨,实际上,这也是银行的社会责任。因此,如果怠慢、得罪数量占绝对多数的小客户、穷客户,逼得他们不得不以诸如一元一元地存这样的“绝招”来“报复”,那于银行,真是前景堪忧。
■观察
一定又是“与国际接轨”
其实不仅仅是收取点钞费,近一段时间以来,引发银行一再为公众口诛笔伐的事件还包括:收贷时分毫不让,付利息时就四舍五入甚至抹零;计算活期利息的时候每月按30天计算,31日不计息;对银行或ATM机取出的假钱声称“概不负责”等等。更可气的是,银行往往将这些对自己有利的规则统统贴上“与国际接轨”的标签,一方面又在声泪俱下地感慨国内用户的“用户忠诚度”如何低下。
银行业的所谓“与国际接轨”的规则基本上全都是由它自己制订的,自始至终完全是一副“愿意接受我的条款你就来”的霸王架势。事实上,银行的合同“很凶很霸道”只不过是习惯性表现。其实,从合同角度上看,银行和消费者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既然允许你“狮子大开口”,自然也允许消费者“坐地还价”。但现实情况是国内银行业的有效竞争不足,就那么几家,而且说法大同小异,消费者基本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因此,各种所谓“与国际接轨”的把戏才会屡屡挑战公众底线。田力
■荒唐
要存分币得倒贴
这个《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是2003年6月26日,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3号”的形式发布的。所以,银行的“查钱费”可谓收得有理有据。但按农行的收费标准,如果你去农行存200枚以上1分的分币的话,结果就是“倒贴才能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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