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专家认为,将公共租赁房单列出来,凸显出国家的住房保障理念开始逐步转向对“夹心层”等中低收入群体的关注,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可以多渠道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另一方面,引导人们转变住房观念,减少商品房市场上的刚性需求,有利于抑制房价继续攀升。继上期的“租房好,还是买房好?”话题之后,我们又分别走访了专家、消费者和业界人士,从公租房的建设与管理两个层面进行了探寻。
——编者
●房源供应少,市场需求大
租房为啥这么难?
因为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子而被迫买房,变成“房奴”——这样的遭遇是许多城市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租房为啥这么难?“房源紧张是造成当前房屋租赁市场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北京链家地产副总裁林倩认为,由于当前租金回报率太低,许多房主宁愿出售,甚至任房屋空置,也不愿意出租。
所谓租金回报率,就是年出租收益与房价的比率。一般认为,租金回报率不低于4%,住宅才具有通过出租获取投资回报的价值。然而,由于房价涨幅远高于租价,今年一季度,北京住宅的租金回报率为2.9%,上海的租金回报率仅为2.3%。
与回报率低、存量房大量空置相对的,是庞大的求租需求。据链家地产统计,目前北京租房市场的供需比约为1∶3,“简单地说,就是一套房子有三个人要抢着去租。”
此外,国内房屋中介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中介机构数量庞大却没有形成规模,大部分中介服务只停留于介绍、撮合交易的层次,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信誉度差,也难为租房者提供全面、满意的服务。
4月25日,记者来到北京朝阳区安贞里的一家房产中介,听说要租房,工作人员只是简单地询问了租金要求、租多久、几个人租等问题。记者问是否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去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工作人员回答:“只要有身份证、按时交房租就行了。”
一位多年从事房屋中介工作的资深人士认为,由于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地下租赁市场大量存在;房屋出租人受利益驱使,采取各种办法规避管理,依法租赁观念淡泊,承租人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
政府应当唱主角
培育租房市场,关键是增加房源。“政府应通过减免税收等手段,鼓励更多存量房进入租赁市场;更重要的是,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租不到房、租不起房’的实际困难,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租赁房供应体系。”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
近两年,北京、天津、上海、常州、青岛、厦门、广州、深圳等城市纷纷开工建设或收购了一定规模的公共租赁房房源。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新亮点,公共租赁房以价格低、租住稳定、由政府组织建设和管理等,吸引了大量“夹心层”人群的关注。
近期有调查显示,95.1%的人支持推广公共租赁房,72.4%的人认为公共租赁房为青年人提供了新选择,可以缓解住房紧张,超过1/3的人认为公租房“会让更多人租房而不买房”。
顾云昌认为,“租售并举”应当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住房政策,这对于促进整个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目前,新加坡、东京、香港等人口较多的大城市,在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上,都是由政府唱主角。“只有强化政府的力量,增加房源供应,理顺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机制,才能将房屋租赁市场纳入科学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然而一直以来,房价才是全社会关注和讨论的焦点,管理部门、社会舆论对于房屋租赁市场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必须全社会‘强补课’!” 顾云昌说。
他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帮助承租双方跨过观念的门槛,动员社会各界强化对规范房屋租赁市场重要性的认识。租房者在租房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尽量选择安全系数高的品牌中介结构,不要“贪小钱、吃大亏”。“要让租房者和出租者了解房屋租赁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服从租赁管理,将依法租赁内化为一种自觉行为。”
●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尽快建立配套政策支持
为“夹心层”提供低价、稳定、可供长期租住的房源,公共租赁房正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期待。
当然,公共租赁房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首先,户籍门槛限制了公租房的受益面。在北京、上海等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众多的城市,多数新就业人员并非本地户籍人口。然而,受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所限,一些城市的公共租赁房仍然只保障本地户籍人口。
其次,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认定不清,也是公共租赁房发展的一大瓶颈。今年3月,青岛公布了首批公共租赁房项目的2440套房源,因其申请条件规定为“月收入高于610元,且最高不超过915元的市民”,光这条规定就把许多中等收入的“夹心层”挡在了公共租赁房门外。最后,仅有1600余户家庭入围,还有近千套房源闲置,有关部门不得不重新界定收入标准的范围。
此外,如果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房,有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也引起了人们的担心和忧虑。
“大量的公共租赁房投入市场以后,怎么管?政府必须有配套的政策支持。”专家呼吁,国家应加快与公共租赁房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和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专门的公共租赁房管理机构,并配备与之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个人信用档案,将公共租赁房的管理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对接,逐步建立起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王炜 徐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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