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日讯(记者马朝丽 通讯员张炎冰)从今年3月1日起,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职能从财政部门划转到地税部门。笔者今天从石家庄市税务部门获悉,划转一个月来,石家庄市区共征收契税3144万元,其中来自房产交易的有1856万元,来自土地市场的有1288万元。
据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解释,3月1日开始的这次调整仅是征管机关的变化,税收政策不变。为了便于纳税人申报,省会市区范围内契税的征收地点仍然设在桥东、桥西两个房产交易市场以及土地交易市场。据悉,目前我省房产交易契税税率为4%(指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税率为3%,目前实行减半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标准住房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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