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魏家福介绍,1998年以前,中远曾经实施过“下海、登陆、上天”的发展战略,产生了南北两家房地产公司。北方的公司即为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方的房地产公司为中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以来,中远集团由跨国经营向跨国公司转变”的发展战略,按照国资委确定的“主业三大板块”,推行主辅分离,全力剥离房地产。位于上海的中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被全部出售给社会资本。
除此之外,也没有第二家公司明确表态将在何时退出这一领域。由于中国烟草集团等公司近期依然频频出现在土地市场。
而一家在美国上市的民营地产公司的研究员告诉记者,“中远集团退出房地产领域,目前远洋地产第一大股东也是同样有国企背景的金融企业中国人寿,并没有脱离国资属性,而公司也在继续着地王之路。”
复杂的股权结构想在两周之内理清,该研究员不抱希望。王亮也表示,“非地产主业央企退出时间:最少半年以上,从报方案到实现,没有半年是不能完成的。”
不过,更让人沮丧的事实则是,2004年,国资委曾下发《关于央企房地产业重组有关事项的通报》,中房集团、保利集团等14家房企相继被国资委圈定为“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央企,具备重组其他非地产主业央企地产业务的权利。
在7年之后,国资委再次祭出新旗,而这次能走多远,显然,这是个沉重的话题。(记者胡剑龙)
□快评
明确国企定位很有必要
皮海洲
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年会召开的间隙,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局长、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熊志军呼吁全国人大应明确国企的定位。明确国企的定位,熊志军的呼吁确实令人有些惊讶。
国企作为企业当然需要挣钱,不挣钱的企业很难支撑下去,更谈不上发展了。所以,包括央企在内的国企不挣钱被批效益不好是理所当然的。但国企挣钱必须是建立在兼顾社会效益基础上的。国企要挣的是合理的利润,而不是暴利。如果只是为了追求暴利而置社会效益于不顾,这样的国企同样应该受到批评。所以,国企如果只是追求合理的利润收入,就不会受“夹板气”了。毕竟合理的利润收入,既兼顾了挣钱,同时也兼顾了社会效益,这才是国企的发展方向。
国企是不应该追求暴利的,这是国企的职责所决定的。而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则是国企的重要职责所在。以房地产业为例,就是在房价高涨的时候,作为国企尤其是央企,就应该拿出更多的廉价房出来,满足城镇居民购房的需求,以稳定房地产市场。那些拱抬房价、地价的国企乃至央企,根本就是对自身职责的背叛。
而国企之所以要以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为己任,这是由国企的性质决定的。既然国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那么它的利益要紧紧与国民相连。如果国企不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相反去追求暴利,拱抬物价,这最终损害的不还是国民的利益么?而且,目前国企并没有建立向全民分红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国企就更不应该追求暴利。国企的暴利越丰厚,对国民利益的损害就越大。
也许,全国人大真的有必要再次明确国企的定位。在“共和国长子”的央企、大国企一味追求自身效益,而置社会责任于不顾的情况下,重新明确国企的定位,对于国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很有必要。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