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六大间接原因曝光 ◎消防系统故障隐患重重 ◎烟花清晨藏进央视工地
央视大火案的审判将拉开帷幕,原央视新址办公室主任徐威等21名被告人将逐一“过堂”。连日来,本报记者调查获悉,央视大火案中,除已经公布的火灾事故直接原因外,还有六大间接原因,其中暴露多个部门存在监管不力。此外,在失火前,起火大楼消防设施因多重故障,未能完全发挥作用,灭火困难或助推大火迅速将整楼吞噬。
部门领导为热闹擅自决定放烟花、多个责任单位和个人无人质疑烟花公司资质、危险品进工地被大开绿灯、交警的劝阻被回绝。所有被告人的供述串联起来揭示:此场大火虽因烟花而起,但实为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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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烟花10万回扣
为热闹要放花20分钟
根据检方指控,擅自决定在央视新址施工区内燃放烟花的是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
徐威称,早在2008年12月份的一次总经理例会上,他就提出在元宵节组织本部门同事聚餐并放烟花。“大家辛苦一年了,一块儿吃顿饭,饭后燃放烟花热闹一下,来年努力工作。”对此决定,徐威说:“我认为就是部门的一个聚会,就没有向上级报告。”
2009年1月初,徐威给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沙鹏打了个电话,让他联系烟花公司,元宵节的时候要在新台址放烟花,“要燃放一些比较漂亮的烟花,要大型的,不要自己家放的那种”,并要求燃放时间在20到25分钟左右,保证安全。
身为朋友和业务合作者的沙鹏爽快答应。他随后通过一同与央视有业务往来的朋友李小华联系了北京烟花经销者宋哲元,宋哲元又联系了湖南浏阳三湘烟花公司业务经理刘发国。刘发国说,宋哲元在介绍沙鹏时说他是央视的沙总。
央视保卫处曾下禁放令
根据沙总提出的要“大型烟花”这一要求,三湘烟花公司为央视设计了A类烟花的燃放方案,礼花弹可以打到160米高空再绽放,爆炸范围直径约40到50米,能在空中持续燃烧两秒钟左右,燃放由电脑控制。
按照规定,A类烟花属于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燃放必须经过北京市政府批准,且2009年1月19日,中央电视台办公室保卫处下发了《关于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据北京市政府规定,我台属八种禁放烟花爆竹场所之一,春节期间,台院内、台后宿舍区及台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徐威向办案人员表示,新台址办也许收到过该通知,但他没有看到过,不清楚新台址不能放烟花,也不知道燃放的烟花规格。
对于燃放烟花的具体规定,徐威说,他只清楚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可以燃放,但什么地点可以放,什么地点不可以,他不太清楚,“以为没有明确规定禁放的地点,就是可以燃放的”,因此也没有向辖区派出所报批。
烟花总价为35万元
对于此次烟花的价格,外界一直比较关注。据新址办内部传言,这次烟花价值高达百万元。但据沙鹏和刘发国供述,烟花价值实为35万元。
2009年1月5日,三湘烟花公司为河北廊坊一家酒店准备了一场烟花。刘发国邀请沙鹏等人去观看燃放效果,沙鹏看后很满意,当得知这场烟花大概30万元后,就让对方按照30万元左右做方案。后来,因改动了方案里结尾的部分,让花变得更好看,又加了5万元,总价定为35万元。
据沙鹏供述,他曾向徐威汇报了烟花价格情况,徐威说费用可以。但徐威在向公安机关供述时否认知道烟花价格,称他一直和沙鹏说事后结账,称费用不是大问题。
记者了解到,至火灾事故发生,35万元尚未结账。刘发国对办案人员说,作为中间人的宋哲元,将可以从中提10万元左右的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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