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总是令人期待的,加上是首富参与重组。在此期间,许钟民将中关村科技拟重组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相怀珠及其妻子李善娟。李善娟在9月21日至25日,使用其个人股票账户分7笔买入中关村股票12万余股,成交额共计181万余元。
根据检方起诉书,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黄光裕指使曹楚娟、林家峰等79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科技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3.22亿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时,79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6亿余元。
起诉书披露的操盘细节,与本刊封面调查《黄光裕死结》高度一致。在这一场坐庄游戏之中,黄光裕是操盘中关村科技的决策者,杜娟是执行者,协助管理上述79个股票账户的开户交易资金等事项并直接或者间接向杜薇、杜非、谢淼(均另案处理)等人代传交易指令。
期间,许钟民接受黄光裕的指令调拨资金,不过许钟民在帮助黄光裕的同时,也为自己种自留地做老鼠仓。许钟民指示许伟铭(另案处理),在广东地区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股票账户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账户共计30个,累计购入中关村科技股票316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4.14亿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时,30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9021万余元。
在资本市场套现的同时,黄光裕还进行大量的洗钱行动。2007年9月至11月期间,黄光裕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者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资讯有限公司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郑晓微(另案处理)等人私自兑购并在香港得到港币8.22亿余元,折合美元1.05亿余元。
一切看上去都是那样的天衣无缝。经过大半年的等待,2008年5月7日,中关村科技公布重大重组方案,黄光裕决定将鹏润地产注入中关村科技,该笔注入资产的评估值高达180亿,但股价并没有受此消息影响一路上涨,5月8日,中关村股价开始处于单边下跌。2008年8月底,黄光裕的重组计划遭董事会否决,到2008年10月31日,跌到2.59元/股。11月中旬,黄光裕被有关部门拘禁配合相关调查。
罪与罚
涉嫌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三项罪名加诸在黄光裕以及控股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头上。黄光裕以及国美电器将面临怎么样的罪与罚?
根据《刑法》第389、390、393条规定,单位犯行贿罪,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过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司法解释并未给出对单位行贿罪罚金的统一标准。北京京伦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律师陈刚对《证券市场周刊》表示,“对单位判处罚金”,法院会酌情,罚以3~5倍罚金。而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执行的判决通常会是“判3缓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2条的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目前虽然尚无立法规定单位行贿罪罚金标准,但根据其他经济犯罪的标准,普遍以单位行贿犯罪数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作为参考。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涉案金额200万元,这意味着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至多将面临1000万元左右罚金,对于年利润10多亿元的国美电器有来说,可谓“毛毛细雨”。
国美电器总裁陈晓3月1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有关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事宜,该公布的信息已全部在公告中体现,至于罚金数目是法律界该探讨的问题,不发表任何意见。
而国美电器在其公告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属公司仅会被处以罚金,所承担的罚金数额不会对本公司及其所有附属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负面影响。(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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