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武汉市农业局曝光“问题豇豆”的做法,三亚市农业部门表示了“特别的不理解”,他们认为,有关部门在查出蔬菜存在的问题后,应该只限于内部通告,这是业内的潜规则。而武汉农业部门的曝光“太不够朋友”,不仅没有给三亚市留面子,也没有给农业部留面子,于国于民都无益。(2月28日《法制晚报》)
武汉有关部门曝光了海南的“问题豇豆”,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豇豆产地三亚市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存在的疏漏,因此,他们有抱怨可以预料。但没有想到的是,三亚农业部门的抱怨曝出了猛料——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信息发布机制中竟然也有潜规则。
如真的存在这种潜规则,三亚农业部门就相当于受到了“委屈”和“伤害”,而不按“行规”出牌的武汉市农业部门俨然办了错事,成了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罪人。
在攸关民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面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字典里应当只有“显规则”,只有国家法律,而不能有任何所谓的潜规则。《食品安全法》第82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武汉市农业部门检出三亚产的豇豆农药残留超标,必须依法向社会公布这一监督管理信息,如果武汉市农业部门执行潜规则,压而不报,不仅构成了失职渎职,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很有可能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
从表面看来,武汉市农业部门的曝光揭了三亚市农业部门的短处,影响了三亚乃至海南菜农的利益,貌似不讲情面,但这样做是以提醒全国各地有的放矢地加强蔬菜安全监管、保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为前提的,而且,曝光行为有助于刺激三亚或海南有关部门加强蔬菜安全监管,有助于刺激菜农自觉抵制剧毒农药,从事蔬菜安全生产,有助于推动海南打造健康安全的“菜篮子”。因此,武汉市农业部门的依法曝光对三亚市、对海南而言都真正“够朋友”,于国于民都有益。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