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孙阁 记者赵红梅)为加强和规范造林绿化工程资金管理,鼓励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快城乡造林绿化步伐,实现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5%的目标,我省改变固有模式,日前出台《造林绿化工程以奖代补、先造后补、多造多补资金管理办法》,旨在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工程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该办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将纳入省级财政预算,按照全省设区市年度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考核综合排名,以奖励形式安排造林绿化建设补助资金。
先造后补是指国家和省安排的造林绿化资金下达到县(市、区)后,先造林后领取造林补助的管理方式。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省重点工程造林补助标准执行。先造后补资金补助的依据包括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阶段验收报告或竣工报告、采购合同、原始单据、报账申请等。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任务后根据验收报告,持报账凭据按照规定程序,领取工程建设资金。
多造多补是指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过检查确认的本年度超计划完成造林任务的县(市、区),在下年度中给予补助的管理方式。
以奖代补、先造后补、多造多补的资金来源为国家安排的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省级预算安排的林业建设资金。补助对象为组织工程实施的设区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林业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和成效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级监督。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