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结怨
被害人钟益师,系黑龙江东西方建筑公司总经理。据被害人的家属介绍,钟益师与王文襄曾是合作伙伴,因为生意上的事情4次结怨,并对簿公堂,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1999年至2000年时,东西方建筑公司承包了王文襄所属公司的建筑工程,王文襄的公司也将大部分工程款拨付给了东西方建筑公司,不足部分由东西方建筑公司垫付。2001年6月,钟益师与王文襄约定:信恒集团将一栋楼的地下及一二层门市以抵付工程款的形式卖给钟益师,并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前提是钟益师要垫付工程款。工程结束后,因房产急速升值,王文襄又将抵给钟益师的房产卖给了他人。钟益师为讨回抵账房产,将信恒集团告到法院,后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钟益师只要回了一半房产,价值397万元,其后双方补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这算是双方的第一次结怨。
该工程竣工后,由于双方就工程造价未能达成一致,东西方建筑公司于2001年12月再次将信恒集团告到法院,请求给付1900万元的垫付工程款。此案经过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和再审,最终判令信恒集团给付东西方建筑公司工程款1041万余元,此时已是2004年6月。在二审过程中,东西方建筑公司要求信恒集团为钟益师出具前一个调解案件所涉价值397万元房产的购房发票,信恒集团亦表示同意,并成为二审判决的一项。这是双方的第二次结怨。
在该案的诉讼和执行过程中,双方还多次相互举报对方有偷税行为,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在双方的多次博弈中,王文襄始终没能占得上风,这令他很不爽。
2008年12月,钟益师又因为两处房地产无法办理产权证事由,将信恒集团告上法庭,请求信恒集团更换合同、开具完整发票,并赔偿损失80万元。至此双方矛盾激化,王文襄遂产生了绑架钟益师的念头。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也揭示了王文襄走向犯罪心理历程:先是因为官司产生不满,后因为互相举报偷税漏税而使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到最后因房地产更名事宜矛盾激化,最终产生绑架被害人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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