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农民负担由政府转向市场、显性转向隐性。农业税取消后,表面上看农民似乎没有了负担,然而政策运行多年来的实际情况却是,农民负担出现了由政府转向市场、显性转向隐性的现象。一方面,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的大幅上涨,直接导致了农民虽无税且增产却不增收的现象。另一方面,农民教育、医疗的重负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解决,取消农业税的成果很可能被完全吞噬、抵消。
五是土地纠纷增多,农村土地集中和流转处于“两难”境地。土地既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又是农民最重要和最可靠的生存保障,是农村长期稳定的基础。取消农业税后,土地重新成为农户争夺的热点,农民对土地的态度实现了从“惜地”到‘弃地”再到“惜地”的回归。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及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种田的效益比以往有所提高,许多原来弃地的农户现在纷纷要地种粮,由此引发新一轮土地纠纷。同时,土地集中与流转也存在着矛盾,一方面适应生产力发展、科技进步,需要集中土地,另一方面因取消农业税、实行农村补贴的‘比较利益”加剧了土地流转的困难。
六是“普惠式”的补贴方式产生了递减效应。取消农业税后,各级政府发放了一系列农业补贴,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这些补贴短期内使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得到了实惠,但这种“普惠式”的资金分配方式,使资金的使用较为分散,对于单一农户似乎呈现了正效应,然而纵观整体的农业经济形势却出现了效应的递减。可见,应当从根本上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通过整合资金,调整分配结构,建立增长的“内生”机制,加速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
以取消农业税为标志的“后农业税”时代变革,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也将触及农村上层建筑的革新,但城乡“二元”结构、“三农”问题是长期以来的中国国情,化解这一矛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更要充分试点、总结经验,切忌“一刀切”、“运动式”。 文/王振宇(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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