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家口电 11月22日,记者从张家口市卫生局新农合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明年该市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进行调整的标准已经确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该市参合农民人均年筹资额将增加到140元,参合农民住院补偿的封顶线将提高到4万元。
据介绍,张家口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2010年新农合统筹补偿进行调整,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4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不变,每人每年筹资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0元。
同时规定,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但新生儿父母当年已经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当地一人最高封顶线。新生儿当年不再缴纳个人参合费用,也不统计为当年新农合参合人数。
自2010年起,张家口市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的住院补偿封顶线将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该数据已经超过张市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而且还将最大限度地提高住院补偿比例,乡级75%-80%、县级65%-70%、市级55%-60%,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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