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1月20日电(记者王蔚、刘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19日公布新一轮电价调整方案,宣布上调国内非居民销售电价,对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电价调整实际上是为市场化电价改革投石问路,并预示着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已被摆上台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电价调整答记者问
我国资源品价格长期低位运行
电价调整是整个能源系统市场化的重要步伐,也是我国能源系统价格调整的攻坚部分。复旦大学能源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力波认为,长期以来,一些国际舆论对我国较低的资源品价格一直较为质疑。伴随着非居民销售电价的上涨,未来国内资源品价格改革开始被摆上台面。
此次电价调整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实行阶梯电价一方面可以保证低用电量的用户不会有电价压力,相反,对于高用电的用户,就需要支付更多的成本。”吴力波表示,资源品价格改革意味着长期以来我国牺牲原材料利润,以补充制造业的格局在渐渐转变。
毫无疑问,2009年将成为我国能源价格的集中调整年。在油价调整日益常态化之后,水价、电价价格改革也开始起步,已经推进上调水价的城市越来越多,部分城市也已先期试点阶梯递增电价。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具体方案也正在讨论中。
业内人士认为,资源价格过低,是鼓励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最终导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因此定价市场化是大势所趋。
理顺资源价格的重要契机
近期经济复苏而PPI、CPI尚处低位,也被看作是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合适时间窗口。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此次能源价格调整出发点一方面是我国资源价格长期处于低位运行,历史欠账太多;另一方面现在是理顺资源价格的较好时机。随着宏观经济形势企稳回升,经济回暖,暂无通胀压力。
但也有专家表示担忧,一旦大规模价格改革实施,势必引起多种能源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将价格改革等同于涨价,这是一种误解。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改革不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使其能够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
林伯强说,资源要素价格长期偏低是已经困扰市场经济体制多年的问题。只有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还市场经济以本来面目,才能理顺上下游产品的逻辑关系,从根本上抑制高耗能的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表示,价格调整是经济内部调整的过程,调整的目的是使国内企业和行业之间的关系更加合理。这对消费者多多少少也会有一些影响。但长远来看,只要价格理顺了,那么价格在资源的最优分配、合理利用以及引导结构调整等方面就会有较长期的作用。
如何面对资源价格上涨的趋势
此次电价调整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
实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将对居民用电分档定价,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的电价水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这既可以使低收入阶层电价水平较低,保障其基本生活用电,又可以使收入较高的群体支付较高的电价,满足其高生活品质的要求,符合公平负担的社会原则,也有利于缓解电价交叉补贴的问题,抑制不合理消费。
对此,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高级经济师杨宗麟表示,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市场节约用电。此外,对非居民用电销售电价的大幅上调,可以引导企业节能减排的意识,也可以进一步促进新能源发电的市场化推广。
林伯强认为,从此次电价调整看,国家没有调整居民电价,就是尽量考虑不增加公众的负担,而能使企业更加有效率和公平。但是从长远看,在提倡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不可再生的能源资源品价格终究是上涨的趋势,这是不争的事实。面对不断上涨的高能源成本,企业必须进行转型。同样,居民也必须节约能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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