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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步
 
工资谁“被增长” 谁“真增长”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9/11/19 8: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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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水平,除了大力推进工资协商等外,更主要的是改善其经营环境

    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状况近日首次公布,2008年平均工资17071元,与年初公布的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9229元相比,低出近四成。之前许多人喊平均工资“被增长”,原来不仅是感觉也是真实存在的事实。

    那么工资“真增长”的又是谁?从企业、事业、机关分组数据看,2008年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最高的是机关,为33869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16倍;其次是事业单位,为2975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2倍;最低的是企业。从注册类型看,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005元,比私营单位平均工资高出近一倍。工资真正涨得高、涨得快的原来是这部分群体。

    工资有的人“被增长”、有的人“真增长”,在当前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大背景下,值得深思。

    为什么“被增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连续几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早就有人质疑其统计面太窄,未覆盖私企员工,不具代表性。是统计有难度?统计部门否定了这种说法。是私企员工数量少、统计与否无关大局?恰恰相反,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6676万人,相当于目前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的54.75%。于是有人猜测,或许是因为统计进来得出的数字太不好看。的确,以2008年为例,如果把私营单位一并纳入在岗职工工资统计,得出的平均数将比29229元低出一大截,而且不再是连年增长的“形势一片大好”,反而暴露出大量职工工资长期偏低、不同群体间工资水平差异大的问题。

    与国有单位从业人员相比,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为何难以涨上去?其工资决定方式的差异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对机关事业单位,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财力状况等因素决定其工资水平及增长时机、增长幅度,使之处于一个稳定上升的通道。国有企业近年盈利状况不错,行政命令也比较管用,因此工资涨得不慢。相比之下,私营单位的工资分配已完全由市场决定。在当前我国劳动力总体供过于求的状况下,普通员工首先要保住一份工作,不敢也很难和老板来谈工资。

    有的地方政府曾要求企业提高员工工资,可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来说,停留在口头上的号召往往没什么实质意义。广州市2008年推出“工资倍增计划”,但企业纷纷表示经营状况不佳,如果非要强制涨工资,只能以裁员应对,最后不了了之。

    私营单位从业者众多,又是吸纳新增劳动力的主力军,长期低工资必然会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要让这部分人群的工资涨上去,难度比提高国有单位职工工资大得多。除了需要政府强有力地推动工资协商,使员工敢于和老板平等地去谈工资增长外,更重要的是改善私营单位的经营环境,让其有更多的盈利空间进而有能力给员工涨工资,也让更多的劳动者有条件有动力去创业,自己当“老板”。

    “调高、扩中、提低”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大方向。统计私企工资,向公众展示出真实的工资状况,但人们更希望通过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中低收入群体的工资能实现公平而稳定的“真增长”,让所有劳动者都来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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