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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步
 
宁晋鼓励企业参与新民居建设
来源:河北日报 更新时间:2009/11/17 11: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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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刘永杰 记者曹丽娟)近日,宁晋县出台政策,鼓励县内外工商企业利用在资金、信息、管理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参与加快农村新民居建设。

    工商企业参与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形式可以为公益捐助,即企业通过捐资、捐物方式,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也可以采取合作开发形式,将农村新民居建设项目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块进行项目捆绑,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取得新民居建设开发权和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先投资建设新民居及配套设施,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出售给农民,形成企业先下乡支农然后再进城获利的土地运作模式。同时鼓励钢材、水泥、砖瓦等建材企业对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实行优惠待遇,组织农户与建材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实行分期付款。各企业也可发挥人才智力、市场信息等优势,为新民居建设提供咨询意见。

    为吸引更多工商企业参与新民居建设,宁晋县对参与新民居建设的企业,在土地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在新民居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种建设配套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可按规定予以减免。参与农村新民居建设的企业,其捐赠的资金或物资,可以凭捐赠票据享受应纳税额的财政补贴。另外,对投资建设农村中小学校、文化活动广场、图书室、敬老院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捐资达到项目投资一半以上的,允许以企业或企业家姓名冠名。



责任编辑:cpr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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