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政“钱袋子”怎么花?从省财政厅获悉,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及当前财经运行形势,河北省将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的有效实施,大事要事优先安排,重大部署全面落实,产业支持力度不减,民生政策应保尽保,积极推动河北高质量发展。
2021年,省级财政将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瞄准重点领域,集中财力支持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部署落地。
着力支持办好“三件大事”。安排30.4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42亿元,共72.4亿元,同口径增长10%,以下简称“增长”)。包括2022年冬奥会筹办8.1亿元,另外使用抗疫特别国债20亿元,支持张家口冬奥筹办及测试赛保障;雄安新区建设12亿元(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支持白洋淀及周边生态治理;协同发展交通先行22.3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30亿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维护、太行山高速公路运行补贴、石家庄轨道交通和石家庄机场建设等。
着力支持创新体系建设。安排90.9亿元,增长5.5%,大力强化科技战略支撑,全面落实科教兴冀战略,深入实施人才强冀战略。其中科技专项23亿元,科研及科普经费4.9亿元,人才培养63亿元。
着力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安排84.3亿元,增长6.7%,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包括企业创新发展30.8亿元,激励县域经济发展14亿元,推动转型升级29.5亿元,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资金10亿元。
着力支持深化改革开放。安排47.7亿元,增长4.8%。包括“放管服”改革34.9亿元,重点支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进政府服务提质增效;扩大开放12.8亿元,重点用于开发区建设、外贸发展、商贸流通和开放合作等。
着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安排124.6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3亿元,共127.6亿元,增长2%),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包括大气污染防治74.4亿元,水、土污染防治3亿元,国土海洋生态修复26.9亿元,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13.2亿元,造林绿化6.6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3亿元),衡水湖保护发展5000万元。
着力支持乡村振兴。安排117.2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21.5亿元,共138.7亿元,增长2.2%),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包括巩固脱贫攻坚成果72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7.3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12亿元),农村综合改革10亿元,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8.6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8亿元),水利建设9.3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1.5亿元)。
着力支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安排286.7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12.5亿元,共299.2亿元,增长6.2%),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包括社会就业159.8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3亿元)、基础和职业教育70.7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8.5亿元)、公共卫生37.9亿元、公共文化15.9亿元、城镇建设2.4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1亿元)。
着力支持平安河北建设。安排40.5亿元,增长5.7%。
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要求,今年以来,在省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省财政已将必须的基本支出额度下达各部门,对急需的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资金予以预拨或下达市县。截至1月底,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亿元、预拨和下达资金8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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