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市场经济发展较为成熟的省区,如浙江江苏等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小,基尼系数低;而凡是政府管理方式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市场化程度不高的省区,如东北、西部等一些省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大,基尼系数就高。
●彻底改革目前土地政府寡头垄断供应的招拍挂制度,形成竞争性的供应市场,以抑制地价暴涨,并且逐步降低土地的价格水平。改变土地一次将几十年出让收上来的体制。农村和城郊集体土地,除其公共使用的部分,承包的耕地和宅基地,使用权永久归农户所有。并且,这种使用权,除了国家在公共利益时征用外,在符合规划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农户可以将土地长期使用权在各种用途中转让、出租、抵押、入股和出售。从而扩大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经济增长年均9.8%,人均GDP从1978年的200美元增加到了2008年的3200美元,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然而,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居民收入比重下降、地区发展不平衡、城市收入差距大、收入分配不公平、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思考,在“十二五”期间,乃至未来十年,应着力加以综合解决。
正视问题与客观看待“十一五”成就
需要指出的是,分配不公和发展不平衡的格局的确非常严峻,对此,掉以轻心、思路不清、束手无策、任其扩大,是不对的;然而,问题形成的原因需要客观地看待,也不能因此而否定过去许多年我们在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方面所做的艰苦努力和取得的巨大成就。
从目前收入分配的格局看,存在着这样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GDP中居民收入分配比率持续下降。1990年至2007年,GDP结构中,居民收入分配比重逐步下降,占GDP比重从56.18%下降到43.42%,下降了12.76个百分点;数据显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中,初次分配后,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美国接近于70%,其他国家和地区普遍在54%至65%之间。二是城乡差距在继续拉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1985年的1∶1.86拉大到2008年的1∶3.31,近几年虽然差距拉大的幅度在缩小,却仍然处于拉大之中。三是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拉大。基尼系数从1982年的0.249拉大到2008年的0.47,属居民间分配不公问题较为严重的国家之列。四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发展差距较大。从东中西部地区人均生产总值水平来看,1978年东部地区人均生产总值是西部地区的1.86倍、中部地区的1.56倍,到2008年分别扩大到2.39倍和2.05倍。如果没有有效的战略和对策加以解决,任其发展下去,问题将会越积越难,局面可能会变得非常恶化,以至于到不可收拾的程度。因此,“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与改革中,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提高居民收入分配在GDP结构中的比重,控制和缩小城乡居民间收入差距、居民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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